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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須知
請先來電(來信)確認訂房後,請於三天內匯入三成訂金,同時來電告知,未完成者不予於保留房間(不另行通知),敬請配合。
入住時請帶匯款收據,亦提供 代訂船票、水上活動及交通工具。
匯款相關資料
郵局:琉球郵局
轉帳代碼:700
帳戶:0002353-0306829
戶名:張瀞亓
民宿住宿公約
‧本小琉球住宿民宿全面禁煙及禁帶寵物
‧投宿時間 :每日下午 2 時以後
‧退房時間 :每日中午 10 時以前
‧如您提前到達,若您預定的房間己清潔完畢,我們會讓您提前入住,若清潔工作尚未完成,我們提供行李保管服務
‧相關住宿日期定義 平日:星期日~五 假日:一般國定假日及週六
‧農曆過年期間,恢復原價
‧房間若需加床(600元/1床)、加被(1條200元) 或加清潔組等相關房間用品,請於當日 下午15:00前提出需求,之後提出恕不受理
‧滿6歲以上 不加床酌收清潔費一天200
退訂(退款)需知
如於住宿當日發生如地震等不可抗力之天災,導致船隻無法行駛交通中斷而無法前往,或住宿當天發布陸上颱風警報 (陸上警戒區需包含屏東縣)或屏東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可全額退回訂金(須扣除手續費100元)或延期(以1次、6個月內為限)
住房訂金繳交後,若需退房,訂金退還約定如下:
一、住宿前三天取消或延期訂房,扣除訂金100%,天災不在此限內
二、住宿前四~七天取消或延期訂房,扣除訂金50%
三、住宿前八~十四天取消或延期訂房,扣除訂金30%
四、住宿前十五天取消或延期訂房,需扣除手續費100元或廷期三個月使用期限
若您訂房的房間數為三間(含)以上,取消訂房的辦法及扣除金額如下:
(a)於住宿前七天取消或延期訂房,扣除訂金100%
(b)於住宿前八~十四天取消或延期訂房,扣除訂金50%
(c)住宿前十五天取消或延期訂房,需扣除訂金30%或廷期三個月使用期限